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的区别
审核是为获得客观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根据认证审核实施主体的不同,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可以分为第一方审核(即内部审核)、第二方审核(如供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如认证机构的现场审核)。
企业在管理体系认证时,须通过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施的现场审核。按审核时期的不同,分为: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
初次审核
管理体系的初次审核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审核的目的为:
1)审核企业的文件化的管理体系信息;
2)评价企业现场的具体情况,并与企业的人员进行讨论,以确定第二阶段的准备情况;
3)审查企业理解和实施标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对管理体系的关键绩效或重要的因素、过程、目标和运作的识别情况;
4)收集关于企业的管理体系范围的必要信息;
5)审查第二阶段所需资源的配置情况,并与企业商定第二阶段的细节;
6)结合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充分了解企业的管理体系和现场运作,以便为策划第二阶段审核提供关注点;
7)评价企业是否策划和实施了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以及管理体系的实施程度能否证明企业已为第二阶段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的目的为:评价企业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包括有效性。第二阶段审核应在企业现场进行,并至少覆盖以下方面:
1) 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的符合情况及证据;
2) 依据关键绩效目标和指标(与适用的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期望一致),对绩效进行的监视、测量、报告和评审;
3) 企业管理体系的能力以及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合同要求方面的绩效;
4) 企业过程的运作控制;
5)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6) 针对企业方针的管理职责;
审核组应对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审核中收集的所有信息和证据进行分析,以评审审核发现并就审核结论达成一致。
监督审核
监督审核是现场审核,但不一定是对整个体系的审核,并应与其他监督活动一起策划,以使机构能对获证客户管理体系在认证周期内持续满足要求保持信任。
认证机构须对获证客户管理体系满足认证标准规定要求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审核,在证书有效期内,定期进行两次监督审核。在初审之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的日期从初审认证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两次监督审核时间间隔不超过15个月,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内进行一次。证书到期前须完成再认证审核。
再认证审核
再认证审核的目的是确认管理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的持续符合性与有效性,以及与认证范围的持续相关性和适宜性。认证机构对获证企业策划并实施再认证审核,以评价其是否持续满足相关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
管理体系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获证组织应向认证机构提交再认证申请,再认证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至少需完成现场的审核工作。超过3年有效期的组织,未实施现场审核的,一律按初审要求重新注册。
本文关键词:企业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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